更新时间:2022.11.29
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下列情形: 1、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2、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
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罚为:犯此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相关的司法解释例如: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破坏性采矿罪中“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行为人违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并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涉嫌非法采矿罪的有如下几点: 1、即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采矿的涉嫌非法采矿罪; 2、擅自在未批准矿区采矿的行为擅自进入国家规划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他人矿区进行采矿的属于非法采矿罪; 3、擅自开采保护矿种擅自开采
非法采矿行为的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其他矿区,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
非法采矿罪最新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形: 1、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10万元至30万元之间; 2、在国家规划的矿区中,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
我国罪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非法采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擅自采矿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也规定了本罪中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情形: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许可证被注销
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下列情形: 1、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2、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没有区别。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取得采矿权并办理登记。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由其审批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