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滥用职权所造成的损失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滥用职权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是滥用职权行为实施后造成的既有的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实际损失。不包含滥用职权行为所滋生的期待利益。
直接计算滥用职权行为实施前既有的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损失数额,而不应包含滥用职权行为所滋生的期待利益。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
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十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二十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明确规定,涉嫌下列情形的,应当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2、造成10人以上严重中毒
滥用职权属于职务犯罪,构成犯罪一般要求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要定罪免处,一般来说造成的损失应在构成犯罪的临界点左右,并能有效弥补损失。如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自己掏钱上交,用于弥补
如果滥用职权,随意进行罚款的,应当属于给人民造成的损失。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
用人单位损失赔偿按实际损失计算,即直接损失,不包括尚未取得的利益。例如,如果工人因为自己的重大错误而损坏了机器,那么他们只能赔偿机器的损失,不能要求赔偿机器损坏而导致无法生产的损失。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滥用职权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不依照或违反法律法规,决定、处理自己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公务,从而侵吞公共财产、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的重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处罚办法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致使公共财物受损的,一般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主要指国
依据刑法的规定,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如果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人存在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导致国家利益、国家的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那么需要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