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征地拆迁中应该房屋征收部门签定拆迁协议。补偿协议应当包括补偿方式、金额和支付的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
首先,补偿协议是拆迁方与被拆迁人为明确在房屋及土地遇到征收时应该享有的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协议,具有鲜明的行政性,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其次,如果是在被胁迫或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属于“以胁迫的手段”,被拆迁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已签字的房屋拆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不可以反悔的。拆迁人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协议后不能反悔。拆迁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被拆迁人继续履行拆迁协议。例如,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按约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却拒不搬迁,则政府拆迁部
订立拆迁协议应该注意该拆迁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注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及其他法定资质证书;注意拆迁整体方案;注意征收补偿标准;注意征收补偿方式;注意协调异议
拆迁房屋需要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应写明双方法律责任主体的基本信息,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违约责任、履行程序等条款。
拆迁房屋需要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应写明双方法律责任主体的基本信息,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违约责任、履行程序等条款。
一、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拆迁房屋需要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如下: 1、协议约定的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 2、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 3、内容与拆迁补偿方案不一致; 4、其它不能签订的情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