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如果能找到肇事者,责任肯定由其承担;如果肇事者不出现也找不到所涉事楼层住户都要承担连带的补偿责任,但对于能举证事发时自己并不在现场的住户,便可免除其责任。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一般高空坠物一楼属于免责。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
高空坠物的危害是造成他人财物受到损失,或者造成他人人身受到损害,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他人死亡。高空坠物的责任由具体侵权人承担,在侵权人难以确认的情况下,可以将一楼以上的所有高层住户列为侵权人,而这些高层住户,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身不是侵权人,否则
关于高空坠物,物业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前提是物业已经履行安全注意义务的职责。若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空坠物的物主责任该归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高空抛物,情节严重,构成高空抛物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按实际情况,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另外,从建筑物中抛
高空坠物的赔偿责任如下: 1、能确定侵权人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
高空坠物之过错责任由侵权行为人承担。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高空坠物条款规定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1.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