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4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1、该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为行为人有过失的意思表示; 2、该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为行为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行为。
可以构成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执行裁定失职罪需要满足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在执行生效裁定的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包括四个方面: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
具备下列要素会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 1、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 3、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严; 4、客观方面存在在执行裁定活
具备下列要素会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 1、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 3、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严; 4、客观方面存在在执行裁定活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权威。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照法律规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从而导致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一个是主体要件,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主观要件,是指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以得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就是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应予以立案。也就是说,负有执行义务的行为人,在涉嫌以下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