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的行使是主要存在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和行使特别解除权两种情况。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二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在成立撤销权的情形下,债务人的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均有权以自已的名义,以诉讼的方式,行使撤销权。基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被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即归于消灭,并自始无效。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行使,具体如下: 1、赠与财产交付前的撤销权规定,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除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赠与或公证赠与外,还享有撤销权,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财产交付后的撤销权,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的行使情形为: 1、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反悔的; 2、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近亲属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行为的; 3、赠与合同的撤销权的其他行使情形。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符合法律规定撤销权主体,撤销权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 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效力: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则该合同将因被撤销而自始失效。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方式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法律其他规定等。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一般情况下,由撤销权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即可。但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提出。
劳动者行使劳动合同单方预告解除权,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届时即发生解除之效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是:书面或者口头通知另一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