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代位继承只要符合代位继承条件,就不需要证明是独生的。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受年龄限制,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
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没有关联。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等等。
法定继承不是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因为法定继承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直系晚辈血亲,其中既包括自然的额血亲,也包括拟制的血亲,比如养子女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范围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的范围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
登报声明脱离父子关系后仍享有继承权,因为法律并不承认脱离父母子女关系,无论是因为父母离婚或其他原因,都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父子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不会改变。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人相关规定是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的继承。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证明力。
亲属关系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户口簿; 3、申请人为外国国籍的,提交所属国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无单位的由住所地政府部门出具等。 如果
亲属关系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
仲裁劳动关系需要的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