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被告失踪后,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办法: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并请求法院判决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欠款;或者原告也可以依法请求其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然后向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要求其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债务人失踪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债务人失踪后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人失踪后要追债的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债务人下落不明,借款用于家庭共同
债务人失踪的处理方式: 1、债权有担保的,可以就担保物优先受偿,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要求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偿还。
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执行债务人的财产,用于清偿所欠下的债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
如果债务到期,但债务人不履行偿还债务的请求,并且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会向债务人发送开庭传票,即使债务人收到传票传唤仍然不履行债务,并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参加审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对
处理个人债务纠纷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采取仲裁的方
一方失踪,那么不能够协议离婚,只能够通过诉讼程序离婚。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原告可以先去公安机关报失踪,或者由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出具无法找到下落的证明,然后再凭人口失踪的报案记录或证明到法院立案起诉。一方失踪的,一般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