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工伤认定需要的证据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理论上四级法院都有可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有管辖权的法院负责执行保全。证据保全措施,不仅可以在起诉时或法院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而且也可以在起诉前采取。在前一种情况下,法院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也可以在认为必要时,依职权主动
仲裁证据保全的规定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申请证据保全的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保全的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关联,即该证据能够作为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根据。 2.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3.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商标权
证据保全,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或者法院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证据保全应当在开庭前完成,不能晚于举证期届满前七日。当事人申请保全的证据材料应当是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且需要满足证据有灭失可能或日后难以
证据的保全,是指由司法机关依法收存、固定证据资料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措施。 当诉讼过程中,可作为证据的资料有消失或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时, 司法机关可依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预先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 现代各国诉讼法上一般
可以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保全劳动诉讼中的证据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当事人依法在起诉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相关的收据或发票、广告物品、包装物、产品检验报告、商标印制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商标使用的材料。
第一、证人证言。 第二、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的出警记录。 第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第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