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本罪的主体,具体来说,可以分为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者,非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者以及负责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三种。在实践中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主要是指无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构成要件: (一)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
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有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2.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个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非法出售增值税
放火罪的构成特征主要包括: 1、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犯罪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本罪的客观方面存在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以下为非法行医罪的主观方面: (1)利用巫术、封建迷信行医。行为人大多不懂医术,有些略微懂一点医学常识,主要是凭烧香、念经、看手相以及各种封建迷信方式愚弄就诊人。 (2)利用气功行医。气功对某些疾病有一定的疗效,但有些人根本不懂气功,却号称
以下是非法行医罪的主观方面表现: 1、运用巫术,封建迷信行医。大多数演员不懂医术,有些人对医学知识略知一二,主要是通过烧香、念经、看手相和各种封建迷信来愚弄病人; 2、用气功行医。气功对某些疾病有一定的疗效,但有些人根本不懂气功,却声称自己
非法出售发票罪由以下要件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犯罪构成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构成本罪,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发票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保全制度的一种。 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限制性。 3、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补充性。 4、代位权诉讼权利义务的非对等性。
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惩罚: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及出售伪造、擅自制造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发票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包括任何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4
非法出售发票罪一般需要以下犯罪构成要件: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
犯罪未遂的特征有: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已着手实行犯罪,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未得逞。所谓犯罪未得逞,指犯罪没有既遂,即犯罪行为尚未完整地满足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