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股东的出资形式如下: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财产出资; 3、未依法评估的,投资者以非货币
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认缴制,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一,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二,股东的含义如下: 股东,即股份制公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形式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以及出资不实。其中只有抽逃出资经催告仍不补足时才能够解除股东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红比例以实缴比例确定。
1、货币出资方式。 2、非货币财产出资方式,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
股东有以下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认缴制,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购的股本金额,应当在公司登记前,由有限责任公司全额开立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临时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这里所说的
股东出资方式有: 1、货币出资,现金出资又称货币出资,是指股东直接以法定货币单位出资; 2、实物出资,用于现物出资的标的物必须能以某种公平的方法评估折价,换算为现金; 3、知识产权出资,知识产权所有人可以将能够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