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1、可以酌情多分配: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
公房承租人一般应遵循承租人、同住人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配房屋拆迁款。但如有以下情形,可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均分所得价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较多款
由于公租房是公家的房子,租住人没有房子的产权,法院只会判决由哪一方继续使用,不会涉及到房子的产权问题。因为法院也没有权利去分割公家的房子。因此,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承租的公租房,离婚时,原
街(镇)、区级审核流程和办理时限 1、申请受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负责受理在辖区范围内居住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2、受理2017年公租房申请时间。符合申请条件至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初审
1、公租房配租,是指对于某些特定人群,享有优先分配公租房的权利。公租房显示已配租是指此房子已经配租给别人了。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
以案说法:我和女儿住在婆婆承租的公房里,婆婆是房屋的承租人,我和女儿的户口也都在房子里。去年,房子被动迁了。婆婆在没有经过我和女儿同意的情况下就和动迁组签了动迁协议,总共拿到动迁安置款10万元,并准备
由于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因此公租房的分割不存在分配产权的问题。所以法院只会判决由哪一方继续使用,而不会涉及到房子的产权问题。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承租的公租房,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均享有承租权。法院在分割承租公房时,一般会考虑以下
初创公司股权分配方案的制定要注意以下问题: 1、公司股权的分配比例分为67%的绝对控制权,34%的消极控制权,51%的相对控制权。在公司的初创阶段要保证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 2、选择合适的时间安排员工股权激励; 3、股权与分红权是可以分离的
公司增加投资人以及注册资金,分配股份的方法要具体内部股东大会的协商结果而定。增加投资者和注册资金有两种途径:一是不增加总股本数,收购原股东手中股本,其价格由双方商定。二是追加股本,可同时追加注册资本。其股本可以是技术入股股,也可以是资金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