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7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滥伐林木罪的立案起点为滥伐林木十到二十立方米,或幼树五千至一万棵;滥伐林木重大案件的立案起点为滥伐林木五十立方米以上,或幼树两千五百棵以上;滥伐林木特别重大案件的立案起点为滥伐林木一百立方米以上,或幼树五百棵以上。如
滥伐林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滥伐林木罪的处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的处罚: 1、犯滥伐林木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滥伐林木的数量达到巨大标准的,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后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范进,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1、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4、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或个人所有或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量刑:行为人被认定滥伐林木罪既遂的,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为起
滥伐林木罪定刑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滥伐林木罪既遂的,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构成本罪,数量巨大的,处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