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处理为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组织对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人予以处罚。
《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
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但是不出庭作证不代表不作证,证据的形式还包括了书面证言,证人不出庭,但其书面证言仍可能被作为证据。因此证人一般情况都要出庭作证,除非: 1、证人有正当理由,此处的正当理由可以理解为“不可抗拒的、阻断其出庭作证的事由”,情
1.证人必须是自然人,并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 2.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不出庭作证: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下列情况下证人不能出庭作证: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如证人身疾病;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长途旅行和交通不便必须同时满足。虽然路途遥远,但交通便利,不能作为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理由;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不可抗
证人出庭作证规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证人作证的方式是出庭以言词的形式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 2、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3、证人证言必须依法经过质证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人出庭作证的宣誓词是证人将如实作证,毫无隐瞒,如违誓言,愿接受法律处罚。 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在民事诉讼中是指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知晓案件情况的证人出庭作证,以口头言词的形式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如实向法庭陈述,并接受双方以质询的方式进行质
证人不出庭作证,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还可以对其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人应当包括: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2、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证人只能是自然人,单位或者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只能以书证的形式出现,而不能以证人证言的形式出现。
被告人在受到法院发来的开庭传票通知之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里面参加开庭。被告不出庭法庭通常情况下会缺席审判,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证据,直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