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检察院不批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并且公安机关释放嫌疑人后要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还需要继续侦查,且嫌疑人符合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对行为人实施监视居住或者办理取保候审。
检察院在审查决定是否批捕时,首先会对案件进行分析。如果检察院在分析后认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会进行逮捕,检察院批捕后的案件仍由侦查机关继续侦查,侦查完毕由侦查机关作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检察院提出公诉后案件将会被移送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
申请取保候审后,检察院进行批捕的情形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报捕到检察院七天之内会知道是否批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
案件提交到检察院应在十四日内确定是否批捕。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至三个月的时间。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
检察院批捕以后必须开庭的,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
人民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之内作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
已经被检察院批捕,接下来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并申请辩护人进行司法辩护。《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
检察院不批捕后如果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