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2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 1、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4、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5、其他非法律、行政法规
董事会的职权有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监事会的职权有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从监事会职权范围可以看出,监事会与董事会的联系: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 1、出现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3、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的决议一般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且如果是一般事项的,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通过;如果是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份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公司分红派息一般在定期报告中公布预案,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具体时间要看公司的规定。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
股东大会分红的时间一般在:半年报、年报公布的同时公布分红预案,股东大会通过日起在两月内进行分红。股票的分红,一般都是采取自动到账方式,无须自己操作。
股东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超过三分之一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监事机构。无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法律没有规定提议监事的人数比例,因此监事会或没有监事会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
股东大会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在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表决时,是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来计算表决权的,每一股份为一个表决权,而不是按参加会议的股东人数来计算表决权的。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 (Shareholde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都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以及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等。决议的方式由公司章程约定。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如下: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本公司年度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5、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