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1
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公安机关的职能,从不同的角度来分,可分为不同的职能: (1)从它调整国家最基本的政治关系的作用可分为: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 (2)从不同专业分工的作用可分为:侦查的职能、保卫的职能
1、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2、申请复
公安机关的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的不同是: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适用对象不同,目的和结果不同,羁押的期限不同,适用的机关不同。治安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对
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不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直接移送审查起诉。司法实践中,通常把没有被批准逮捕而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在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称为“直诉案件”。一般来说,这些案件都是危害程度不大,情节轻微的案件
被刑事拘留的,还只是在公安控制阶段,是否逮捕要检察院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必须放人。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
下达拘留通知书后不超过24个小时就能收到。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时,应向犯罪嫌疑人出示拘留证,并按规定通知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家属,而通知的方式则主要是向家属送达拘留通知书;在执行逮捕时,公安机关应向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出示逮捕证,并应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1、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2、申请复
侵占罪公安机关能走公诉。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属于自诉案件,一般职务侵占罪是公诉案件,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公诉。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还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