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股东借款可以转为投资款。但是股东借款转为投资款,是有一定的资本风险的,如果公司的生产和运营已经有困难,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将借款转为投资款可以导致无法收回借款,这是比较常见的,因为贷款与投资款是两种不同的属性,投资不慎就可以导致无法产生收益
可以的,股东的投资款可以撤回。在现有的公司法体系下,公司法股东撤资可采取两种方式:一为股权转让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
股东可以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或者通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减资的方式将入股投资款予以收回。如果该公司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定分红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还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东借款可以转为实收资本,但前提是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尚有未缴纳的部分,否则就要按增资处理。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纯粹为了逃避注册资本的缴纳法律义务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破产过程中管理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撤销。
股东要回投资款的方式有股权转让以及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不是股东投资是不可以做实收资本的。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这些是实收资本。而其他有投资人直接转入的钱款只能认定为是借款,而不能认定
股东不继续投资是可以的。股东在法定范围内,有权自由处分其股东权利,可以只以其认缴或认购的股份分取红利。在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是否继续投资,股东有自主决定权。
公司减资后股东的出资不可以收回。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
实收资本不能直接退回股东。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数额增减
股东的投资款一般不能撤回。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不得抽回投资。
投资款不到位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对于其认缴的出资额有足额缴纳的义务。公司成立后,对于出资不足的股东,足额出资股东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不能提起追缴出资款的诉讼的情况下,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起诉要求出资不足额的股东补足出资。
股东是不能收回出资的,但是可以转让股权。有限公司对外转让的,转让人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并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不能随意地撤回投资,否则就会有抽逃出资的嫌疑,将会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 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但是如果其他股东在接到转让通知后三十日内,既未答复,亦不购买的,或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也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