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营业执照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等材料。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的资料有:登记申请表格、身份证明信息资料等,如果是委托他人的话还需要公证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此外还有缴纳的契税发票证明、房屋测绘资料、土地类型等资料。这些提交的所有材料信息都必须保持真实无误。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营业执照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自建厂房办理不动产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7、竣工验收备案表;8、施工红线图或详规图;9、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一、个人购买商品房需要下列材料: 1、购房合同; 2、购买发票; 3、竣工决算书;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单位购买商品房需要下列材料: 1、购房合同; 2、购买发票; 3、竣工决算书。
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
办理不动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材料
办理不动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书;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房产证办理他项权证都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
办理产权证需要办理人提供采购合同、完税证明等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购房合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2、房屋测绘调查表及原平面图; 3、完税证明; 4、已婚购房人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 5、单身购房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6
办理产权证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相关资料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房屋登记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房屋登记,并发放房屋产权证书。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