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1、性质不同。法院第一审程序全面审查,而二审程序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是由于原告为了行使自己的起诉权,避免错过诉讼时效而发生的,而第二审程序
一审与二审的区别有四个不同。一是审级不同,二是任务不同;三是适用程序不同;四是裁判的效力不同。对于离婚中一审和二审的区别在于,如果法院觉得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院一般不同意夫妻双方离婚,那么一般在一审判决书生效的六个月之后,一方可以上诉,即二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诉讼的区别: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生效的裁判、程序有严格的限制、程序无确定的时间、审理的法院范围大;而二审是未生效的裁判、二审程序由上诉和抗诉引起、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审理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中,一审与二审的不同有:审级不同,任务不同,适用的程序不同,审理期限不同,裁判的效力不同。刑事诉讼中,一审二审的判决生效时间不同,一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
审级不同。一审程序是案件的第一审法院适用的程序,而二审程序却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适用的程序。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完全相同。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因为当事人行使了起诉权,二审程序的起因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起诉权与上诉权虽然同属
一审与二审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由于审判依据和审判任务的不同,两者在性质上有区别。人民法院第一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对行政案件的一审管辖权,其性质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人民法院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下一级人民法院
再审全称为审判监督程序,二审全称为第二审程序。二者的区别在于:1、审判程序的性质不同。二审是对当事人不服提供救济,再审是对已经生效的裁判纠正错误。2、提起诉讼程序的主体不同。提出上诉的主体为上诉人,提出申诉的主体为法院、检察院、当事人。3、
再审全称为审判监督程序,二审全称为第二审程序。二者的区别在于: 1、审判程序的性质不同。二审是对当事人不服提供救济,再审是对已经生效的裁判纠正错误。 2、提起诉讼程序的主体不同。提出上诉的主体为上诉人,提出申诉的主体为法院、检察院、当事人。
二审与再审的区别有:1、程序提起的主体是不一样的,二审是由当事人提起的,而再审可以由当事人提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提起的;2、二审是针对未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的,再审针对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3、只要在上诉期内上诉,就可以启动二审
二审与再审有以下区别: (1)提起的主体不同。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审理的对象不同。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
二审发回一审重审,会在三个月以内开庭,具体什么时间需要看法院的通知。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
刑事案件中,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否可以上诉,要看在发回重审之前原审是一审还是二审。若原审是一审的话,在发回重审之后,对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但要是原审属于二审,这个时候对于发回重审的判决、裁定就不能上诉,不过却可以依法申诉。如果一审原告败诉,
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情形有: (1)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2)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 (3)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