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婚前的房,婚后加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个人所有的房产,并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话,例如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前往房产登记机关办理加
有关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当然可以办理公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就算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协议的公证,只要双方没有正式登记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换句话说,离婚协议的公证只是让此协议具有更高的证明效力,而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当事人只能通
婚后双方以共同财产购置的车子,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享使用权、共用所有权。如果车子是一方使用自己个人财产独自购买,车子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的,这时候这辆车子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因此,婚后车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工资当然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但是,存在一种例外情况: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或者缔结之时,就约定了婚后财产实行分别所有制,这时候婚后工资就可以归为个人财产的部分。财产分别所有制,区别于一般的夫妻财产共有制,是指夫妻
财产共有协议并非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效力,我国目前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要求协议经过公证方可有效。因为协议作为一份合同,主要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当事人意思达成一致时,协议便成立且有效,除非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因此,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
婚内财产公证,离婚后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
协议离婚即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从而实现离婚目的的离婚方式。因此,协议离婚的前提在于,夫妻已经就财产的分割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了一致的离婚协议。换句话说,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约
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的财产,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二人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该房产只归夫妻其中一方的,那么该房产就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一方
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这主要是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需要进行分割的财产,应当是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前财产并未被纳入到夫妻双方需要进行分割的财产的范围。具体来说,这主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婚后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无论另外一方是否出资,也无论出资多少。因为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对另外一方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此时加了名字,那么已经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当然算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加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表述为:对自己配偶作出了赠与财产的行为,同时通过登记的方式,发生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效力,从而使自己的配偶取得这项财产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就
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
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前已经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婚前财产,结婚后怎么分需要分情况说明: 1、一般而言,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无须进行分割。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