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会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的条文均表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除了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某具体时间履行外,一般均应当立即开始履
法院裁决书生效后有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限应当是二年,至于执行结束的期限,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开始执行,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有特殊情况须延
多久二审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来看,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上诉立案之后,在三个月之内审理完毕。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申请延长。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劳动仲裁最长处理要60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内结束,进行延期时不得超过15日。
对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除一裁终局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上述条款,一裁终局案件的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立即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有效期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及时的向法院起诉。
仲裁裁决执行期限是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五点,分别是: 1、仲裁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