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申报工伤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申报工伤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时效限制如下: 1.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2.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所以如果伤情是在一年后稳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一年后做是有效的。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所以如果伤情是在一年后稳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一年后做是有效的。
工伤申报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
工伤认定申报时效: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发生工伤事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
工伤鉴定超过一年后是不可以申请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的期限为一年,如果超过一年未申请的,一般是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的,但如果是在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无法申请认定的,可以提供证据申请认定。
申报工伤有时效限制,时效限制如下: 1.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2.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
一、发生事故后,由企业写好工伤认定申请书或工伤事故报告,加盖公章后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上交区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办公室进行备案; 二、待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之后,填写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企业盖章后,到区指定医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三、
有赔偿。认定工伤后,由工伤保险机构与用人单位分别承担工伤者的赔偿或支付工伤待遇的责任义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