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农民工在工地发生事故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正常的情况下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在工地上受伤,如果包工头不能足额赔偿的,可以在事故发生的一年内向建筑工程所在地或者分包给包工头的建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第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
当地劳动部门。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高铁工地受伤,应先进行工伤鉴定,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
民工工伤找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意需要在事故发生之后或者确诊为职业病1年内找,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凭着工伤认定决定找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工伤鉴定,积极争取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肯进行工伤认定的,所产
农民工工伤,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在工地上受伤,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首先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确定赔偿金额后,部分赔偿由人社局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
工伤认定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工伤职工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