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农村土地不可以继承。农村土地包括承包地和宅基地,都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享有的只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所以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
无论当事人是否为农村户口都不能继承农村的土地。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个人不具备所有权,也不能通过继承转让。 村集体成员可以申请宅基地,获得批准后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 村集体成员死亡的,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宅基
农村土地,女儿不能继承。因为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并不属于个人,即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是,农村房屋,女儿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
农村土地,女儿不能继承。因为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并不属于个人,即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是,农村房屋,女儿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
农村土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自然人不可以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承包土地,不是遗产,依法是不能继承的。承包土地,是以户为单位。如果女儿嫁到了本村,已经有土地,父母去世后,所承包户没有户成员,该土地依法由村委收回,重新发包给他人。
农村承包土地的收益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可以在家庭成员间继承,但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视情况而定: 在承包期内,一个家庭里有一个或以上的家庭成员死亡,但家庭里还有人在的,这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如果家庭成员已经都不在,全部死亡的,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 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条和第2条规定,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