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拿回扣构成受贿罪。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构成的犯罪。 关于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
采购拿回扣犯法,具体判刑标准如下: 1、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为个人所有的
目前在我国刑法立功制度的条文中还没有规定单位立功。 立功的主体必须是犯罪分子,即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承担刑事的自然人,单位不是构成立功的适格主体。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后,在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的时候,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
收到反回扣如果满足一是暗中收受,二是在账外进行的,就是行贿罪。构成行贿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阻止他人犯罪未成功是否构成立功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对积极阻止他人实施犯罪,但因寡不敌众或自身在阻止过程中受重伤,虽已尽最大努力仍未能阻止他人犯罪,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2、对仅仅虚张声势、畏缩不前等有名无实的,不能认定为有立
个体参保人员以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社保局规定,若当月的社保费用未扣款成功,正常情况下会在次月进行补扣,您需在下个月扣款之日前存够两个月的缴费金额进行补扣。建议您在下个月扣款之日后查询缴费记录。若连续两个月未扣款成功,则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拿回扣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或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阻止他人犯罪未成功是否构成立功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对积极阻止他人实施犯罪,但因“寡不敌众”或自身在阻止过程中受重伤,虽已尽最大努力仍未能阻止他人犯罪,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2、对仅仅虚张声势、畏缩不前等有名无实的,不能认定为
1、对积极阻止他人实施犯罪,但因“寡不敌众”或自身在阻止过程中受重伤,虽已尽最大努力仍未能阻止他人犯罪,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2、对仅仅虚张声势、畏缩不前等有名无实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社保没扣费成功的,应当及时补缴,只要补缴了就不会受影响,当事人缴纳社保扣费失败,如果没有及时补缴上来会导致社保暂停,补缴完可以继续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
社保费扣款不成功,可在规定的申报期内持“扣款不成功回执”(须加盖企业公章)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重新办理托收。或者本人带着身份证、社保卡直接去当地社保局询问社保费扣款不成功的原因。
在回扣问题上成立受贿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收受回扣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贿罪)或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单位受贿罪);第二,收受回扣在客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