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和羁押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取保候审: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保释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
以下情况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3、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充足,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5、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和羁押
以下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
对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
看是否符合以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可以取保候审,以免造成社会危害;依法应当及时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依法应当逮捕的怀孕、哺乳的妇女;拘留后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已被羁押,但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的,申请取
是否适用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管制或拘役或者独立判处附加刑的;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无再次犯罪危险性的;3、孕妇或哺乳期妇女;4、严重患病或生活难以自理
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