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 (五)追加出资义务; (六)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七)
公司欠钱股东有责任。但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没有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逃税股东是否有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偷逃税务的,由企业承担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由企业的主要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股东是主要责任人的,股东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逃税的处罚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起诉公司的,一般情况下,股东是没有责任的。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会以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事人想起诉公司的,只能起诉公司,是不能要求股东承担责任的,除非股东对该诉讼有过错,需要对公司的该笔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分为出资义务和权利不得滥用义务。出资义务是指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一人公司股东的连带责任是指,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如果该股东不能其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欠款,股东是否有责任,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1、通常情况,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1)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公司股东来承担;
如果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则在公司破产时有责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倒闭股东一般没有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自负盈亏,公司破产的,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但股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