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应当立即执行。公安机关需要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并及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以及告知人民检察院逮捕的执行情况。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需要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并且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检察院批捕之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逮捕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并且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以及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及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在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逮捕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并且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以及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及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检察院要抓人,应该是自侦案件,就是渎检科、反贪局办理的有一定职务的人员涉嫌构成的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犯罪,抓人要出示工作证、传唤证、拘留证等,检察院自侦案件,要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14天(可延长3天),提前批准逮捕,批捕后还有2个月(可
检察院批准逮捕24小时内执行,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若羁押超过37天仍未批捕的,羁押的期限不可以再进行延长,必须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予以释放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可能是10日或37日宣捕。首先,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会在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特殊情况的,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