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了并不一定就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婚后再买的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 (2)婚后再买的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
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在结婚前全款买房,在结婚后把另一方的名字加上,这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是共同的财产。如果男女双方中的一方,在结婚前全款买房,在结婚后并没有把另一方名字加上,则
1、如果婚前夫妻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房产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的,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若是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房产一般认定为产权登记方个人所有,但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
婚前按揭的房子婚后不是共同财产,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付的按揭款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是双方共有的。 从按揭购房的法律关系来看,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三方两个法律关系,即购房方与出卖方(一般都是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购买方与贷款银行
婚前首付的房子,如果登记在自己名下,那婚后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婚后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房产婚后所得的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租金婚后归一方个人所有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父母为夫妻双方出资买房的,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原则包括: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一般不算赠,算借。父母出资时未有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出资款是对儿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儿女应负担偿还义务,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或夫妻双方的赠与,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看父母有无明确表示赠与给个人。 婚后父母赠与房子给子女。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子女,则属于一方的财产,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没有指明或者共同财产界定不明,一般就认为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婚后父母买房,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如果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处理,如果没有明确是赠与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