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组织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
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 (1)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2)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3)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 (1)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2)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3)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民法典》规定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有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
下列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一)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三)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
在我国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人有: 1、具有监护资格的其他监护人; 2、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学校、医疗机构、残委会以及未成年保护组织、老年人保护组织等。
有权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如下: 1、其他未成年人监护人、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友; 2、村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有权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人民法院。根据规定,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
有权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 (一)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三)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四)共青团、妇
具有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人都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有权申请撤销监护人的主体一般包括:具有监护资格的其他监护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等个人和组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等。
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2)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4)民政部门及
下列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