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对丧失继承权的具体规定: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具有虐待被继承人等情形的,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是不可以代位继承的,如果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遗产份
未成年继承人如果要放弃继承权是可以的,但由于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容易受到他人教唆而放弃,因此想放弃继承权应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一般是父母的同意。
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能分遗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让其适当分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
被继承人父母死亡,如果是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如果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的死者,由公安部门出据死
继承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顺序继承人没有可能继承遗产,因为我国只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继承遗产需要继承债务,并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法律规定,父母死亡后,其债务以继承人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转继承包括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即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并且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