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可以起诉死亡债务人的部分继承人,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也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债务人死亡继承人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对此法律有以下规定: 一、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人遗产的,就不需要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二、如果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的,则需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公房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局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
公房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局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
一、债务人死亡后继承人如何承担责任 债务人死亡的,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
债务人死亡继承人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对此法律有以下规定: 一、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人遗产的,就不需要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二、如果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的,则需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继子女死亡继父母不一定能继承财产,如果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教育扶养关系,那么继父母就可以作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继子女的遗产,依法享有继承权。反之,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教育、扶养关系,则继子女的财产
死人没有财产继承权。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继承人死亡,其继承权依法不存在,所以不能再继承遗产。但是继承人死亡的,遗产还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人死后对土地没有继承权,土地不是私有财产,不能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
1、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2、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法律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相当于最后的兜底保障,是最后顺位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