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担任;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可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但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如果是孩子在学校的事情。那就是签家长的名字。如果孩子已经步入社会。但是未成年人基本都是由监护人代签监护人的姓名。明确要求签本人姓名类型的文件除外。应当写监护人的名字,可以写两个监护人的名字。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和财产有保护的权利和监管的义
《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后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仍然是父母,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变更而变更。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这一-规定包含以下三层意思: 第一,强调“可以送养”。当未成年人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监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
成年植物人的监护人是配偶,配偶是成人无民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其次是成年植物人的父母、子女,然后是其他近亲属,最后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成年人的监护人按以下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被监护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批准。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被监护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兄、姐担任监护人。
成年人因为意外事故导致失去意识,成为植物人,这样其就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作为其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它想当监护人的近亲属,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监护权。法院会先组织司法鉴定,来明确植物人的精神状态,然后指定监护人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