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当事人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对生效的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不服,认为二审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但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再审程序: 1、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
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区分情况来处理。如果是对于普通一审程序的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如果是对于二审生效判决不服,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是对于再审的裁判不服,需要进一步区分情形处理。例如:如果再审是按照一审程序审理,则对于该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当事人对本市高院的最终审判的判决表示不服时,可以去往更高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进行重新审理,也可以到人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相关法律研究表明:如果当事人对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认为有错误的或者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次审判。
不服高院判决的应对方法是:如果是一审判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是二审判决,可以申请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如果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
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就能够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仲裁裁决确有错误,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还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不服离婚判决的应该采取的办法: 1、由不服判决的当事人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上诉状应当递交上诉状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如果当事人对离婚诉讼判决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提起上诉的,那么当事人应当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需要涵盖:当事人的姓名、身份信息、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当事人对离婚判决书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
离婚判决书不服的处理: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