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3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多久能提车,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可以询问道路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扣留该机动车的行政机关提车时间。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一般自检验、鉴定结论结果确定之日起的5日内能提车。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日,最长则不得超过60日。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权利人应当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赔偿。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道路上发生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受伤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的起诉时间可能因为受害程度不同而不同。 具体而言,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 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
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但是这并不是一定的,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交通事故车辆最多能扣六十天。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因检查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的,那么交警要当场制作治安管理行政强制措施证明,交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的期限和证件。
发生交通事故检测完车之后五日内提车,法律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被扣押的,一般情形下一个月内可以拿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车主要为了收集事故相关的证据。 公安机关扣留车辆的,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妥善保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