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的,可以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或者职工可以凭身份证到原先认定工伤的劳动局重新领取一份。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工伤认定证遗失,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区人社局进行统筹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会保存五十年。工伤认定书丢失并不影响公司已经确认的事实。可以拿着身份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复印,加盖印章后就可以作为证据。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只要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是工伤
可以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补办。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而单位出面的则需要带上公章,另外其他人是无权补办的,其次,复印件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进行过工伤认定的资料都有相应的记录,一般来说,相关部门会将工伤资料保存50年,工伤认定书丢失
工伤认定书丢了,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补办。 一般情况下,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会保存五十年,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用人单位已经认定的事实,职工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即可。 根
工伤鉴定书丢了可以到单位或者社保部门重新复印一份然后盖章。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所以丢了可以复印。
工伤鉴定书丢失了可以到当事人所在单位工伤保险区的社保部门进行申请补办。丢失了工伤鉴定书并不影响已经认定的工伤的事实,通常情况下工伤鉴定等级报告是一式三份,由单位、劳动者本人和社保部门各持有一份。丢失了之后当事人可以到单位或是社保部门复印之后
工伤鉴定书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并进行复制。或者是直接要求社保部门重新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或者职工可以凭身份证到原先认定工伤的劳动局重新领取一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