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子女继承权的分配是: 1、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等限制; 2、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不得以遗嘱方式取消其应
配偶、子女遗产继承比例原则上是平等的。但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婚子女继承权的分配如下: 1、先看遗嘱,再看法定继承;双方协商的表现; 2、如果没有遗嘱,按照顺位继承来办理,即属于再婚夫妻个人或者共有部分; 3、在再婚夫妻没有死亡之前,子女无权分配和继承。再婚之后也是属于有继承权的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死亡的,共有财产的一半归配偶,其余为继承财产。配偶一方死亡时,应当先确定遗产的范围,然后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和分割遗产。
配偶和子女都属于第一继承权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的配偶是子女的法定继承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一般情况下儿媳和女婿都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如果儿媳或者女婿在丧偶之后仍然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那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按照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
配偶的继承权取得方式可以是通过遗嘱取得,也可以是法定取得。配偶基于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对另一方享有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权;同时法律还规定自然人可以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指定继承人。
夫妻继承取得的遗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