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租赁合同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以及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程序有:1.当事人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2.缴纳税费,租赁当事人按规定缴纳房屋租赁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后,可领取已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3.立卷归档与信息告知。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
1、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利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有复印件) 2、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提供原件并保留复
租赁合同备案需要的资料有,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房地产证;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4.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二、承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租赁备案的资料有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
租赁备案的资料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等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出租人应提供身份证、《房地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等材料;承租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准备出租人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承租人提供身份证,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需要留原件。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