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是,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是,受继父或继母长期抚
再婚夫妻又离婚的子女有继承权,如果存在相互的抚养关系的就享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应该等额分配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婚前财产半路夫妻能继承。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婚前财产可以作为被继承人的个人遗产由其健在的配偶,孩子,被继承人的父母共同继承,但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将财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所以只要是配偶,即使是半路夫妻,其也可以在被继承人死
夫妻离婚后在通常情况下是还能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如果双方协议一致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换变更抚养权;或者是一方有不适宜继续抚养的事由之一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有利于子女生活的,一般
再婚夫妻婚后财产原配生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消失,子女对于父母的遗产仍有继承权。 但对于父或母再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该子女只能继承属于自己父或母的那一部分,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遗产继承时要首先分
双方第二次结婚,之后离婚的,子女也是有抚养权的,只要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就可以按照父母与子女之间法律规定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并且《民法典》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离婚后子女能继承父亲财产,因为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并且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的,子女仍然是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
夫妻离婚后还能争孩子的抚养权,若是双方协议一致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换变更抚养权;或者是一方有不适宜继续抚养的事由之一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有利于子女生活的,一般准予变更。
夫妻离婚后,他们的孩子仍然可以代位继承。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灭,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也就仍是父母双方的直系晚辈血亲,能够代位继承。
再婚与前妻的孩子是有财产继承的。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和前妻的孩子应当属于男方的孩子,男方死亡后,孩子是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可以继承男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