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设立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股东出资形成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法人财产,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保证。所以,确保股东出资到位,是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发展,保证公司必要的偿债能力,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必要条件。所以公司成立后
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一般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没交付货币、实物或没转移财产权,或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触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如何界定?资本是公司的血脉,是公司的动力之源、效益之泉,抽逃出资则会严重侵蚀公司资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为此,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既是民事侵权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即为抽逃出资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
在此情形下,已足额出资股东既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修订后的公司法152条之规定,在公司怠于行使其追偿权时,代表公司提起间接诉讼,要求将抽逃的资金退还公司。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经过诉讼时效的约束。换句话来说,也就是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股东抽逃出资,其实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且是对公司的不守承诺的行为。除此之外,股东抽逃出资
股东挪用公司资金的处理:挪用资金涉嫌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公司股东是否已经实缴出资: 1、核查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2、查验会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收取银行询证函、银行进账单。 股东出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