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6
第一次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的时间为一个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检察院退侦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可以两次,检察院审查也是一个月,也就是说,补充侦查最长时间为四个月。特殊情况经请求上级检察院可以延长。
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并且每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依据刑诉法相关规定,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一个月;依据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四类重大复杂的案件期限届满尚未办结时可延长二个月;以上四类重大案件,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若延长二个月后还无法办结,经
诈骗罪立案后侦查如下。 1、要收集、调取证据。 2、讯问犯罪嫌疑人。 3、询问证人。 4、进行勘验、检查。 5、进行搜查。 6、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等。 7、侦查阶段可以采用强制措施。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诈骗罪立案后按法定程序侦查。公安机关侦查办案的流程具体如下: 1、受理立案。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要接受、问明情况后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
诈骗罪经济侦查不能管。我国刑法对经侦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而诈骗罪属于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内容。所以诈骗犯罪不属于经济类的犯罪,而属于侵犯公民财产类的犯罪,由刑事侦查局管辖。
普通的诈骗罪经济侦查不会管,而是由刑事侦查局管辖,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诈骗案由经侦部门管辖。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诈骗罪立案后,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诈骗罪立案后处理流程如下: 1、公安局以诈骗罪立案后,应当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与此同时进行刑事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依法判决。 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
诈骗罪不归经侦管。 诈骗犯罪不属于经济类的犯罪,而属于侵犯公民财产类的犯罪,由刑事侦查局管辖。 1、我国刑法对经侦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诈骗罪属于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内容。 指以非法
刑事案件中仅仅是侦查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是根据每个案件的情况来确定的,但对于侦查羁押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