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安全事故股东有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中的内容可以得知,公司违反安全生产制度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是由于单位犯罪的话,如果股东是主要责任人,那么股东需要对其承担刑事责任。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
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矿山,或者10人以下重伤、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情节特别恶劣的。 1,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3:《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经
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矿山,或者10人以下重伤、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情节特别恶劣的。 1,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3:《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经
重大伤亡事故,是《刑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概念,主要用于对安全生产领域犯罪的定罪量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不限于“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任何单位的职工。《刑法》对此罪规定了两种量刑幅度,第一种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
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一般是16周岁以上。从我国的刑法规定来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四个阶段: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负刑事责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此罪的最高法定刑是: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