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
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求还款;如果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向连带保证人主张权利,要求连带保证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 因为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
连带债务人要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向连带责任人进行部分追偿时考虑几个因素: 一、根据公平和利益平衡原则来确定。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确定当事人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连带保证是国际融资担保的一种形式。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同一笔债务承担连带的保证责任(jointliability)。其特点:①债权人享有既可向所有的保证人请求赔偿,也可只向其中一人请求赔偿的选择权。但是
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应当就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即只能主张其他连带债务人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内未履行的部分,而不是就该超出部分要求其他债务人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一般在债权人的关系上,连带债务人有义务要还清全部债务的,因此,如果连带债务人之一已经全部还清对债权人的借款,不过是还清自己的债务而已。可在对有其他债务人的关系上,则各有要负担的部分,所以当还清超过了自己的负担部分而使全体债务人一同免责时,可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用不用明示,应进行区分:没有违约时,先履行的一方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用明示;已经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进行履行时,则先履行的一方行使就用明示;在先履行的一方不能履行等,但没有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
共同债务与连带债务的主要区别在于,债权人是否可就其中一人或部分人或所有人主张债权。 共同债务一般指的是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