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
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根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为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另外的,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
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有2种情况,如下:1、既可以法律规定,也可以当事人进行约定;2、如果欠缺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催告后的合理期间内应当行使,这里的合理期间可类推适用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的三个月的期间,因为在司法实务中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 一、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二、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
合同解除权受除斥期间限制。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合同解除权受除斥期间限制。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除斥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一合理期限。
解除合同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除斥期的特点分别有: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法律规定的其他特点等。
合同解除的除斥期限通常为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期限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权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解除权人不行使相应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 除斥期的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指解除合同的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合同解除权,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解除权的消灭。 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