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部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放弃继承的这一部分遗产适用法定继承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均等分配遗产,继承人之间也可以达成协议,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5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嘱继承中,分配遗产的原则包括: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遗产按照遗嘱约定的继承,如果遗嘱人对遗嘱继承份额没有详细说明的,由遗嘱继承人平均分割,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也就是说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
多份遗嘱继承的办法是:如果内容没有抵触的,遗产分别按照遗嘱约定的继承;如果内容相抵触的,按照后立的遗嘱继承。有效的遗嘱要包括内容有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具体怎么分配、分配给谁,还要把被继承人的财产列明。
继承人继承遗产首先被继承人留下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确定自己属于哪一继承顺序。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继承房产时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房屋增值部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继承房产时按照法定继承。法律规定,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继承房产时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遗嘱遗产根据遗嘱内容进行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是继承方式中排在第一位的,有遗嘱必须遵照遗嘱内容继承。不按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1、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2、如果有两个以上均为有效的遗嘱,其遗嘱内容不相抵触的,则各个遗嘱分别发生其效力,遗嘱执行人应按各个遗嘱内容执行。 3、如果两个以上有效遗嘱的内容互相抵触,则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