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离婚后一方一般不可以不给抚养费的。但如下情况除外: 1、离婚后,直接扶养的一方一般不支付抚养费,但另有约定或法院另有裁判的除外; 2、离婚后,双方约定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且不损害子女利益的,可按照约定处理;
当事人在离婚后不承担债务和抚养费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其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以及对子女的抚养费负担支付义务。如果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对其进行
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导致另一方无法获得抚养费,可以用其财产抵消子女抚养费。 如果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减少支付。 减少支付主要是指支付方由于长期疾病或劳动能力丧失,经济困难,无法按原金额支付,抚养方可以承担大部分抚养费,因此可以要求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
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法定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婚姻状态的变化而免除义务。双方分居的,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如果一方在离婚后一直没付抚养费,强制执行也没给,则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依法可以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父母离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
离婚后对方不付抚养费处理的办法:若抚养费由双方协商确认的,则当事人可以再次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若抚养费由生效裁判确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要求强制执行。
男方可以通过下列几方面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自身优于对方的基本条件 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 (二)自己父母优于对方父母的基本条件 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
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