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普通债权人是指拥有无担保公司债权的人。普通债权人的债权因其本息没有直接财产担保,所以一旦公司破产或清理,普通债权人只能行使求偿权,且求偿顺序位于有担保公司债权人之后,因此其损失往往最重。所以,在公司面临破产危险时,债务人(公司)往往与普通债
债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而债务是指特定义务人需要向权利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权和债务是相对的,并且共同构成债的内容。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
债务人不及时的清偿债权人债务的,债权人有代位权向次债务人行使到期债权,要求清偿债务人的债务,并抵消。所以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 债务人的债权也关系到债务人的债权人的利益。 举例的话,A欠
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取代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它分为第三人与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二种方式。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
无担保债券指无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单靠发行公司的信誉而发行的债券,又称信用债券。与有担保债券相比,无担保债券的持有人承担的风险较大,因而往往要求较高的利率。 发行可赎回公司债券,是为了能够更灵活地运
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由股东直接承担。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不当得利的债权人是指,在债务人无法律上的原因受财产利益的情况下,利益受损害的人。不当得利方应负返还的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的构成应有四个要件:1、一方受有财产利益;2、另一方受有财产损害;3、一方受益与另一方受损之间存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