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办理社保转移如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办理社保转移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
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即可,若无请注册新账户)、点击左列菜单中的“转移申请管理”就可以选择右侧的各项服务,填写个人信息后就可以生成凭证,打印下来带去转入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转移即可。
办理社保转移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需要联系用人单位的人事,要求对参保人做出社保减员的申报操作;准备相关资料,本人或代办人到转出地的社保中心办理转出业务;接收地办理转入手续,社保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接收。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如下: 1、是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3、转移地的社保机构对参保人员的参保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
要进行社保转移的话,其办理流程是先要求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在审核完
在职工辞职后。档案和社保的转移手续一般应当在15日内办理。用人单位无权扣留员工档案,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财务部应及时结清工资办理保险清算,如其行为确已造成员工的损失,员工有权请求仲裁赔偿。
离职后社保转移不需要劳动者自己弄,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到新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将社保关系转移至新用人单位;劳动者未到新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劳动合同转移是需要离职证明的,劳动合同的转移无非就是伴随着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劳动者从原来的总公司调到了分公司,类似于这种情况都要重新办理劳动合同的转移,所谓的转移就是跟原单位先解除了劳动合同,凭借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再到新单位签订新的
需要到原地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需携带下列材料:劳动者的身份证明、社保卡、社保转移申请书等。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