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执行裁定书和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二者概念不同。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文书;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被执行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注意事项:1.事实与理由部分。简要地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同时要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2.请求目的。在叙述事实,论证理由的基础上,提出具体、
1、开头写“强制执行申请书”; 2、其次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 3、写明“申请事项”; 4、写明申请强制执行的“事实与理由”; 5、写落款以及申请人和日期。
首先,仲裁强制执行需要申请。 其次,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最后,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当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
强制执行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3、申请执行依据,如某某民事判决书; 4、申请请求,如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债务; 5、事实与理由; 6、
适用的事项不同。 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 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
行政裁定书是能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生效的行政裁定书,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有执行权的,也可以自行执行。
终结执行裁定书不可以再强制执行。终结执行裁定书说明案件已经执行终结,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终结执行后不能恢复执行,只有中止执行的才有机会恢复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有效要写明案件名称、法院名称、判决书文件名、事实与理由等。要写明被申请人拒不遵守判决或者裁决调解履行,写明各种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主文部分涉及到的财产执行内容,被执行人应该给付事项的种类、范围、数量等,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的情况,写明